江苏省苏州市2015年招商投资重点项目(全名单)

发布日期:2015.08.20

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计划目标的通知

苏府〔2015〕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是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稳增快转、提升生态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增强投资和重点项目对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支撑作用,市政府确定了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预期目标为6000亿元左右。确定了重点项目210项,总投资1031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630亿元,其中,重点考核项目50项,总投资4623亿元,当年计划投资695亿元。现将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和重点项目计划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2015年的投资工作,要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发展定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加注重以创新驱动引领转方式调结构,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权益保护,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投资向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惠及民生、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资金对项目建设的保障、扶持和引导作用;要加大民间投资力度,落实好国家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42项实施意见细则和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资本经济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全社会投资积极性,全面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新兴产业、重大民生项目的建设,是确保2015年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保障、力促进度,如期建成一批项目;精心组织、严把时序,加快实施一批项目;提高效率、完善条件,抓紧开工一批项目。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与责任感,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的计划任务。

三、健全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项目的每个环节,制定分阶段目标,定期督促检查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加强目标考核,保证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附件:

1.苏州市2015年重点项目汇总表

2.苏州市2015年重点项目计划表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苏州市2015年重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