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抚府发〔2018〕36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项目范围

凡推荐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必须符合《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市科技创新奖包含科技创新贡献奖、科技创新团队奖、发明专利奖。

1.科技创新贡献奖

 

主要奖励在年度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各地推荐不少于1项。

2.科技创新团队奖

主要奖励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科技创新研发团队。各地推荐不少于3项。推荐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需按照对项目贡献程度进行排序。最终授奖人数控制在:一等奖不超过10人,二等奖不超过8人,三等奖不超过6人,将按照获奖等次确认最终完成人数。

3.发明专利奖

主要奖励取得优秀发明专利成果的企业(单位)或研发团队。推荐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各地推荐不少于1项。

二、推荐奖励项目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科研成果,已在省级科技部门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创新性明显,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2.技术成熟,整体技术经2年以上(距2022115日满2年满2年)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优先推荐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项目,推荐应征得合作项目各方完成单位、完成人的书面同意。

三、不得推荐的项目

1.凡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以及项目实质内容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科技成果未取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以获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号为准)。

3.上一年度已获得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不得重复推荐同一奖项。

4.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获得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

、提交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具体包括:《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附件,包括纸质、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

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提交须有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的原件1份。附件部分的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只提供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其余一律提供原件。

材料装订要求。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不得另加封面。《申报书》要严格按填写说明,用word文件填写,楷体4号字体打印。所有纸质材料规格均为A4标准纸,推荐材料纸质件与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

、推荐方法

各县(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省直驻抚单位的项目推荐,市直部门负责直属单位项目推荐,高新区内企业的项目推荐由高新区经科局统一推荐,东临新区内企业的项目推荐由东临新区经发局推荐。中央驻抚单位和市中心城区内省直驻抚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项目。

推荐单位是提高科技奖励工作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对推荐的项目及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备性等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对推荐材料负责。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科技创新奖励的社会公信度,项目(人选)应进行推荐前公示。推荐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单位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请推荐单位按规定做好2021年度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项目推荐材料的填写、审核工作,并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

各类奖项的《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推荐函》和公示格式要求均可在“抚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kjj.jxfz.gov.cn。

五、推荐截止日期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对所推荐的项目组织初步评审后,于2022225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推荐单位的《推荐函》等纸质材料各1份报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奖励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协同创新科:曾昕 电话:8236985

邮箱:fzkjwz@163.com

地址:抚州城市规划展示馆9楼945室

2.推荐申报受理

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科:全智龙、陈洪虹  

电话:8213775

邮箱:1165636680@qq.com

地址:抚州市竹山路规划展示馆9楼958室

 

附件:

1.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2.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科技创新贡献奖

3.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科技创新团队奖

4.抚州市科技创新奖推荐申报书--发明专利奖

5.有关报告、表格参考格式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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