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进一步加大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力度,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培养规模,现就本年度高级技工学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符合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有关设置标准,详见《江西省高

级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评审表)》(附件1)。

二、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30日;专家评审时间2022年4月1日至15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对照《江西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评审表)》进行自评。

(二)申报单位完成自评后,按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审核通过的,报当地政府或政府办公室批准;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原因。

(四)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并出具当地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同意意见或推荐函。

四、申报材料

(一)申办高级技工学校的申办报告原件;

(二)本地区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报告;

(三)可行性论证报告;

(四)学校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五)《江西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申办表》(附件2);

(六)《江西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评审表)》;

(七)有关部门对学校规模、编制、领导班子和经费来源的批复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提高站位,要从我省培养高层次技能人才、推动产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鼓励并指导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积极申报高级技工学校,为服务当地产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及时报送。各地要对照设置标准认真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技工学校,将申报材料及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院校管理处。

联 系 人:邓懋

联系电话:0791-86386377

电子邮箱:jxsjxc@126.com

 

附件:1.江西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评审表).docx

          2.江西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申办表.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