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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03

原标题:金华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是省委、省政府着眼长远发展、谋划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2015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第一个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顺利实施,工作成效明显,推进了我市小微企业成长和市场主体升级,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促进了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上一轮三年成长计划中,我市被评为全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多个单位和个人获得省级荣誉。2018年4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省三年成长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保障,确保新三年成长计划顺利实施。目前,全省各地都在抓紧研究出台当地的成长计划,湖州、绍兴、温州、台州已发布。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

1.小微企业总量规模更大。全市新增小微企业10万家以上,年均增长15%左右;“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6.5%以上。

2.小微企业产业结构更优。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全市新增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3万家以上,增速不低于20%。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600家,关停整治“低散乱”企业6000家。

3.小微企业主体层次更高。全市引导支持60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80%以上,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主体中的占比下降1个百分点;新增“规下”升“规上”工业小微企业1200家,“规下”升“规上”服务业小微企业净增100家;“限下”升“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400家;新增股份公司300家、“新三板”挂牌小微企业60家,推动150家优质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4.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更强。全市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2000家,年均增长12%以上;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0家以上,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的比值达到20%;全市创新型领军企业达到5家以上;培育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型小微企业10家;支持20家小微企业成为省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新产品产值率达30%。

5.小微企业外贸拓展更快。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提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提升国际竞争力,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企业2000家,新增有外贸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1000家。实现政府联保项下小微企业出口额8亿美元,小微企业受益面达到60%。

6.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更佳。小微企业园总量超过200个;新建标准厂房超过600万平方米,提升集聚片区超过1000个;面向小微企业开放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技术中心的检验检测资源平台10个,面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1万台次、开放实验室服务3万批次,实现全市检测资源平台全覆盖;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新增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10家;新增小微企业贷款600亿元,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面达到100%。

考核目标。

见附件。

重点任务。

1.大力优化小微企业产业结构。2.大力转变小微企业主体形态。3.大力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能。4.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生存空间。5.大力开拓小微企业境外市场。6.大力提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7.大力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能力。8.大力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9.大力建设小微企业服务发展平台。10.大力改善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环境。

工作要求。

各县政府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落实方案,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当地“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顺利实施;市级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抓紧制订细化政策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市继续实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综合考核体系。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加强信息宣传,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工作总结等材料,积极完成市领导小组分配的各项工作。